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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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成員介紹
本公司董事會依公司章程,設董事 7-9 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 3 人,任期均為 3 年。董事會運作依法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成員組成就公司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擬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依性別、年齡、專業背景知識及產業經歷等辦理。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依主管機關規定選任,至少一人具備財務會計背景,充分考量多元化理念,建立優良公司治理基礎。
本公司亦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藉由專家獨立且客觀立場,協助董事會進行評估、決策,強化董事會職能。
董事會名單
本屆董事共 9 人,任期自 111 年 06 月 17 日至 114 年 06 月 16 日。
董事成員中有 4名女性董事,各董事於專業背景及技能面含括財務會計、模具工程、經營管理面等,均具備領導決策能力及相關產業知識學經歷。
職稱 | 姓名 |
---|---|
董事長 | 蔡火爐 |
董事 | 蔡曾淑萍 |
董事 | 曾素娥 |
董事 | 李明擇 |
董事 | 葉曄 |
董事 | 蔡侑學 |
獨立董事 | 彭玉玲 |
獨立董事 | 郭元慶 |
獨立董事 | 吳元富 |
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第 4 項規定,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為使董事會達到前述目標並強化效能,本公司訂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第 3 項規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女性董事占比為 44 %、男性董事占比為 56%。董事年齡 70 歲以上 3 位、50~59 歲 3 位、40~49 歲 2 位、30~39 歲 1 位。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
董事會成員女性比例達三分之一
獨立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未有逾三屆之情型
適足多元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達成情形
女性董事成員占比為43%
董事席次 9 席(含獨立董事 3 席)獨立董事占比為 33.3%
獨立董事任期皆未超過三屆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本公司董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任程序」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
-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
- 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
- 誠信、負責、創新並具決策力,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
-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
- 預期該成員之加入,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協同、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目前女性董事占比為 44 %。
- 整體董事會專長面向需包含企業策略與管理、會計與稅務、財務金融、 法律、行政管理及生產管理。
- 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能有效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
- 本公司同時明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藉由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職責認知、營運之參與、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專業職能與進修、內部控制及具體意見表述等,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以作為日後遴選選董事之參考。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 本公司重要管理階層,負責組織內相關經營管理業務,各管理層級皆設有職務代理人。重要管理階層除應具備必要之專業技能及經歷背景外,其價值觀及經營理念與本公司企業經營理念相符。
- 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及其職務代理人,培訓機制上除專業能力、公司治理相關課程外,亦安排參與內部定期重要經營管理會議、並佐以專案任務管理的在職訓練進行實務培訓。
- 本公司每年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