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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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令規定公告IFRSs相關資訊

    1.事實發生日:101/05/15
    2.公司名稱: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05月15日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101年01月01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
    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
    差異:
    經評估主要係退休金、未休假給付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等會計準則可能產生重
    大差異。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本公司民國101年1月1日採用IFRSs編製合併資產負債表,考量本公司IFRSs編製財務報
    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IFRS第1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選擇性豁免
    (optional exemptions)及強制性例外(mandatory exceptions)規定,初步評估目
    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
    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影響,將使資產減少27,257千元,負債增加43,036千
    元,股東權益減少70,293千元。
    (6)評價作業方式及會計師覆核意見內容:
    以上評估作業係分別依據獨立精算專家之報告、獨立金融商品評價專家或公司自行計算
    。對於採用IFRSs後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已洽資誠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蕭珍琪、張志安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
    據民國99年12月9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規定,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述係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目前
    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與
    其可能影響金額,及依IFRS 1規定所選擇之會計政策,均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
    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